(乌鲁登嘉楼24日讯)只因在摊位处理食物时没穿包鞋、仅穿拖鞋,一名斋戒月市集小贩今日在瓜拉勿浪推事庭被罚款300令吉。
推事努阿蒂拉是在被告沙鲁依斯干达(24岁)承认犯下该项罪行后,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控状,沙鲁依斯干达被指于2025年3月5日下午4时45分,在瓜拉平斋戒月市集的摊子处理食物时没有穿鞋(只穿拖鞋),因此触犯2009年食品卫生条例第32(1)(b)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罚款1000令吉。
此外,另一名小贩山苏尤兹(47岁)则因售卖含有不允许使用的人造甜味剂的“小黄梨”而被罚款2000令吉。
他被控于2025年3月19日下午4时45分,在瓜拉勿浪斋戒月市集的罗惹档售卖“小黄梨”,经化验分析发现该食品含有每公斤255毫克(mg/kg)的环己基氨基磺酸(俗称甜味素)。
此案是根据1985年食品条例第133(3)条文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