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4日讯)一名女行政助理因贩卖13个月大男婴,及使用伪造文件为男婴报生罪名成立上诉失败,上诉庭维持女子需坐牢5年及罚款5万令吉的判决。
以拿督阿兹曼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高庭维持地庭裁决正确无误,因此驳回努鲁法伊赞针对其罪成裁决提出的最终上诉。
另两名法官是拿督诺琳峇达鲁丁和拿督梅奥哈希米。

努鲁法伊赞被控于2020年11月5日下午5时,在旧巴生路一家医院贩卖婴儿以换取金钱;他也被控于2020年11月早上10时30分,在吉隆坡杜达玛斯路的国民登记局,使用写有婴儿名字的假报生表格。
她在首控状下,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14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坐牢20年和罚款;第二项控状则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伪造文件),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坐牢7年和罚款。
2024年1月19日,地庭裁定努鲁法伊赞两项控状罪成,在首控状下她被判坐牢5年和罚款8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坐牢1年;第二项控状则被判坐牢1年和罚款1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坐牢3个月,两项刑罚同期执行。
去年5月30日,高庭维持地庭判处努鲁法伊赞两项罪名罪成,除了8万令吉罚款减至4万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需坐牢一年代替,其他刑罚维持。
努鲁法伊赞代表律师是阿末哈菲兹和玛丽莎蒂阿娜;控方代表是莫哈末阿兹敏和依子尼纳哈尼副检察司。
相关新闻 >>贩卖婴儿2罪罪成 女子监5年罚9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