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15名本地和外籍“垃圾虫”,今日在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官员的安排下,分别在吉隆坡、柔佛、吉打、彭亨和森美兰5州,同步执行社区服务令。
15名垃圾虫年龄介于20岁至50岁,因抵触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与公共清洁法令(672号法令)被控上庭,分别被判处4小时至最高10小时社区服务令。
据该机构文告指出,他们已在7个州属依据相关法令,发出742张违规通知,其中581人为本地人、161人为外籍人士。
受罚者在执行服务时,会身穿荧光绿色外套和口罩,并在执法人员全程监督下,以确保安全完成社区服务;在他们执行服务令同时,执法人员也会在该机构的社交媒体进行直播。
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总执行长卡立莫哈末今日在独立广场见证“垃圾虫”首次执行社会服务令后指出,这项措施旨在向社会传达明确震慑效果,同时培养公众责任意识与公共卫生观念。

“乱丢垃圾是态度问题,我国不是第一个执行社区服务令的国家,至少有12个先进国家已执行相关政策,最靠近的就是邻国新加坡,我们视其(社会服务)为民众觉醒运动。”
“据他们(垃圾虫)所说,他们在现场没看到垃圾桶,当看到别人乱抛垃圾时,他们也跟着乱抛。”
“对我来说,缺乏垃圾桶不是藉口,比方说你在家中会照顾整洁,但离开自己区域就不会照顾了。”
政府于去年8月通过2025年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管理(修正)法案,为对付乱丢垃圾的“垃圾虫”,增设社区服务令刑罚。
自今年1月1日起,乱丢垃圾者一旦被抓获,将会被提控上庭,可能面临6个月内总计不超过12小时社区服务令。
垃圾虫痛改前非
“垃圾多小都别乱丢!”
4名乱丢垃圾的本地和外籍“垃圾虫”,今早身穿印有社区服务令字眼的荧光绿色外套,在独立广场及苏丹阿都沙末大厦(大钟楼)附近扫大街。
其中,4名男子分别是一名本地巫裔、一名新加坡籍、一名印尼籍和孟加拉籍公民。
他们早前因乱丢垃圾,抵触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与公共清洁法令,被提控上庭;除了被罚款外,他们也需执行4小时社区服务令。
大马籍“垃圾虫”指出,他希望自己的经历能给社会大众一个警示,无论多小的垃圾都不能随地乱丢,否则就需要面对法律惩戒,为自己的错误负上责任。
“我是因为乱抛烟蒂被惩罚。我奉劝大家,无论是烟蒂、糖纸、小塑料袋等,我们都应丢在垃圾桶,尤其烟蒂更应丢在顶部有铁盘的垃圾桶上。”
3外籍人一次性完成服务令
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总执行长卡立莫哈末指出,由于今日在独立广场执行社会服务令的4名“垃圾虫”中有3名外籍人士,他们选择一次性完成4小时社区服务令,省去往返两地麻烦。
“我们一般上是采取一天工作1至2小时,分段实施社区服务令,一天最多4小时。服务时长也各不相同,有者是4小时、有者长达10小时,也有人被判每天1小时,要完成共计6小时服务,这取决于法庭裁决。”
“由于其中有多名外籍人士,他们要求今日一次性解决,以免往返之苦,我们也同意他们的请求,并在他们完成服务后向法庭汇报。”
他今日见证首批垃圾虫进行社会服务令后,接受《中国报》访问时也说,社区服务令不允许易科罚金,必须确保所有垃圾虫受到教训。
“可能有些人有钱,可以直接还钱,这不是我们的初衷,我们要他们觉醒;谁弄脏环境,谁就要负责清洁。”
“如果因为他们有钱,弄脏了就有人帮忙清理,这不公平,尤其是对已执行任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