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迪安说,有关大马籍母亲在海外所生的孩子享公民权修宪法案,预计今年6月1日生效。
他说,这项宣布也意味着一旦上述修宪案生效,大马籍母亲在海外生下的孩子,将依法律规定获得大马公民权。
“我们预计来临6月开始,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条文推行这项政策。即允许海外产子的大马籍母亲,她们的孩子只要符合所有条件且备齐所有文件,即可依法律规定获得大马公民权。

“内政部正在获得国家元首御准的最后阶段。”
他也透露,随着国会在2024年通过公民权修宪法案,内政部正在确认修改1964年大马公民权条例的相关细节,以允许未来的公民权预先登记(pra-pendaftaran)申请能通过线上系统提交。
赛夫丁纳苏迪安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为国家元首施政御词辩论进行部总结时说,所有大马公民权申请将在一年内审核并解决。
他说,以往申请者要等上5年、15年、33年甚至更久。
他说,为了加速解决公民权问题,内政部引进更快速的处理框架,这也符合政府致力于维护及捍卫人民权益的承诺。
“这是内政部团队的责任,也是政府为解决国籍问题所做的努力,我在此保证,审批过程将在不违反法律考量的前提下进行,政府的重点始终在于保障个人权益及人道权利。”
新闻背景:
国会下议院于2024年,三读通过与公民权规定有关的2024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
此法案的用意,主要是为了让拥有外籍配偶的大马籍母亲在海外所生的孩子,可和大马籍父亲与外籍配偶在海外所生的孩子一样,自动依法获得大马公民权。
根据法案,内政部拟议修改宪法第二附表第二部分第1(b)条文和第1(c)条文,把该条文目前阐明的“父亲”一词,改成“双亲其中一人”一词。
法案说明,目前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在出世时唯有父亲是大马籍公民,才能自动成为大马公民,因此,内政部如今修改条文,以赋予大马籍母亲在海外所生的孩子也可享有同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