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5日讯)校车司机为了每个月200令吉的“个人贷款”,将其银行户头抵押给阿窿,之后更为了抵债将其银行户头借给诈骗集团进行诈骗活动,他认罪后被判罚款两万令吉。
现年28岁的被告莫哈末诺阿瓦威,其职业为校车司机。他今日在峇株巴辖地庭,被控于去年4月17日在峇株巴辖富贵花园2,被发现其名下注册的银行户头,无目的间接地被存入接受两万令吉款项。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424C(1)条文,即直接或间接使用支付工具或账户进行非法交易。
据了解,被告早前为了获得每个月200令吉个人贷款,因此将银行户头抵押给阿窿。之后相信被告为了抵债,还将银行户头供给诈骗集团用作“钱骡”户头。
而一名华裔男子为了避免其开设的手机应用程式微信(WeChat)户头被征收额外的费用,却因此坠入有关诈骗集团的陷阱,于去年6月22日前往报警。警方之后揭发被告将其银行户头借给诈骗集团进行诈骗活动。
被告认罪后,承审法官奥斯曼阿芬迪判处被告罚款两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坐牢12个月代替。然而,被告无法缴付罚款。
此案件主控官为莎丽法娜塔莎副检察司,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