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一名在移民局服务达25年的官员,今日被控于2024年,收取5100令吉贿款,以在吉隆坡国际机场协助外籍人士避开移民局检查,并且没就此向反贪会或警方通报此事的7项控罪,但他否认犯罪。
现年47岁的被告莫哈末拉末,今早在法庭通译员向他宣读控状内容后,在地庭法官罗斯里面前否认有罪。
莫哈末拉末被控作为在移民局总部服务的“KP22”官阶官员,于2024年6月28日至8月16日期间,通过在马银行开设尾数为“350”的个人银行户头,收取男子东姑阿米鲁线上汇款的5100令吉贿款,以协助放行外籍人士,规避在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一和第二航站楼接受移民局的检查。
由于他过后没向临近反贪会或警局通报此事,因此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地25(1)条文(通报贿赂交易的责任),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5(2)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10年,或是两者兼施。
主控官艾丽扎阿米拉副检察司在被告不认罪后,向法官建议让被告以1万令吉的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提出让被告保外的附加条件,包括每2个月到临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不得骚扰控方证人以及护照需交由法庭保管,直至此案审结为止。
文告代表律师聂莫法末依克旺以被告妻子没有工作,夫妇俩育有3名年龄介于13至18岁孩子为由,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至5000令吉,并表明辩方不反对控方建议的上述附加条件。
法官罗斯里最终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按控方建议谕令被告需为保外候审而遵循上述附加条件。
此案将于2月27日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