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巫统新邦令金国会议员拿督斯里哈斯尼建议政府,赋权国会监督反贪会首席专员和选委会成员委任过程。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参与辩论国家元首施政御词辩论时也说,未来检控官的委任也应独立进行,委任也应以有关人选的能力为主要考量。
他说,此举旨在为了确保这些重要职位真正发挥维护公义的作用,而不是沦落成权力工具。

“政府也应积极推动体制改革,包括修改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以便让国会监督首席专员委任全程,以及将反贪会年度报告提交至国会辩论。”
哈斯尼也建议政府修改联邦宪法第113和114条文,为选举委员会的改革铺路。
他说,此举是为了赋权国会监督当局委任7名选委会成员,并要求选委会向国会提交年度报告。
哈斯尼也提议,希望政府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认可好的建议,包括来自反对党的建议。
他认为,接纳各方建议是成熟民主的做法,反映了国家利益高于狭隘政治利益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