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9日讯)夫妻在内的3名移民局官员,因涉逾100万令吉的收贿和洗钱罪,被控上庭时否认有罪
被告莫哈末法兹里(46岁)和妻子苏哈娜依丝迈(44岁),及玛丝都拉阿兹(48岁)被指于2022年至2025年期间,在梳邦再也、直落坡、哥打华丽山和雪邦的数家银行分行,及数个商业场所犯下上述罪行。
莫哈末法兹里被指通过数个银行户头,收取总额50万100令吉贿金,以未遵循移民局程序下放行外籍人士入境的报酬,而被控42项收贿罪;同时也因通过一名44岁女子银行户头,转移27万8600令吉,而被控7项洗钱罪。
莫哈末法兹里也在另一法庭被控4项涉及1万400令吉的贪污罪;苏哈娜则因在一家金店消费,而被控11项涉及12万5850令吉的洗钱罪。

玛丝都拉因在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一航站楼,担任移民局助理副主任时,于2025年5月3日至15日期间,在不同地点从一名外籍男子,收取总额14万令吉的贿赂,作为允许56名孟加拉籍人士非法入境大马的酬劳。
她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坐牢20年,和罚款不少于受贿金额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洗钱罪名则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15年,和罚款非法收益所得数额的5倍或500万令吉。
法庭批准莫哈末法兹里和苏哈娜分别以4万4000令吉和4万令吉保释金,及各2名担保人保外,且需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玛丝都拉则获准以2万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3人每月需到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及不得干扰控方证人。
法庭择定夫妇在3月10日过堂,玛丝都拉案是2月2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