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4日讯)女儿没接父亲电话,竟被火爆父亲用头盔殴打。
被告乐古纳登(46岁,采割油棕工人)被控于去年12月13日凌晨约2时,在野新阿依美茂花园一个住家客厅,蓄意用一顶头盔殴打其15岁的女儿,造成后者受伤,而该头盔被视为用于攻击的武器,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并可在第326A条文下同读。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任何两项刑罚。
据了解,被告因女儿在事发当晚未接听其电话而动怒,继而殴打对方,他不认罪。
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代表被告求情时说,被告仅为日薪40令吉的油棕采割工人,且需负担庞大家庭开销。同时,被告为7名子女之父,需抚养3名仍在求学的孩子、一名患病的妻子,及3名年幼的孙子女,被告也曾在一宗意外导致脊椎骨裂。
推事玛芝娜瑟宁批准被告以4000令吉保释,并须遵守不得骚扰受害者及案件证人的条件,案订2月4日过堂。
此案由诺莎芝华妮副检察司主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