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3日讯)无业游民用镀金的铜制手镯当真金,向当铺骗取1万令吉,他今日被押上法庭面对诈骗罪控,但不认罪。
69岁被告莫哈末班杰明,被控于去年12月29日下午2时17分,在麻县五马路一间当铺,诈骗店员颜明宣(28岁,译音)。
控状指出,被告在明知是手镯属于假金制作的情况下,拿到该店典当了一万令吉,此行为牴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一旦罪成,将监禁最高10年、鞭笞和罚款。
案情指出,干案累累的被告在此案之前,曾在马六甲、东甲及其他地方当铺以假金当真金典当,遭到店家举报。
麻坡刑事调查组接获情报后,于事发隔日主动联络该当铺,询问是否被告曾到该店交易,果真剪开该重量29.9克的金手镯后,惊讶发现其内部为铜材质,并非纯金。
来自雪州八打灵再也的被告最终落入警网,先后被带到东甲及麻坡法庭面控。
被告今日在麻坡推事庭聆听控状后,在推事卡蒂妮面前否认有罪。
推事允许被告以一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案件 于3月9日过堂,以呈交文件及聘请辩护律师。
此案主控官为雅斯敏副检察司,来自大马国家法律援助基金的律师陈希仁(译音)为其代表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