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一名17岁无国籍少年获高庭裁定胜诉,却无法获得身分证。3名律师点名内政部及国民登记局违抗高庭判决,但登记局澄清,指基于未收到该青少年完整身分证迟报注册申请表,因此无法签发大马卡。
3名律师为反贪会前主席拉蒂花、苏仁德兰和再益马烈,今日发联合声明称,吉隆坡高庭法官陆意清去年12月8日已裁定,化名CJ少年已取得大马公民身分,并谕令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迪安和登记局须在CJ提出申请30天内,发放大马卡。
他们指称,布城登记局在“非法且无正当理由”下,阻挠CJ与其母亲依照谕令提出申请,更强迫其填写大量与谕令无关的表格,涵盖24类、共62项不同文件,还不包含大马卡申请表,同时也点名赛夫丁失职及质疑政府无诚意解决问题。
登记局澄清需文件核实
登记局发文告澄清,由于本案涉及CJ母亲在2008年为其申请报生纸时,存在文件造假问题,即一家医疗机构非法开出报生纸,且该机构已被列入黑名单,导致CJ出生证明与登记局记录不一致。
“在签发任何身分证明文件前,必须先依法完成文件更正和验证程序。”
该局证实,CJ已在周四(8日)前往布城登记局递交庭令后,已将申请清单交给当事人。
“但截至今日(12日),我们尚未收到该少年的完整逾期申请表,因此无法采取下一步行动。”
文告澄清,逾期申请的见证人不限于民选代表,也可由雇主、族群领袖、酋长或政府管理与专业小组(P&P)官员签署。
“国民登记局始终秉持法治原则,并以专业、透明及诚信方式,履行国家登记与文件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