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2日讯)印尼籍男子12年来使用伪造的假大马卡,不仅向马六甲历史城市政厅申请三轮车执照,也申办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机构(NIOSH)证件,今日在甲州爱极乐推事庭被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监禁3个月。
控状指47岁被告阿都阿迪,今年1月8日中午约12时,在马六甲宗教局执法组办事处,被揭发未获合法授权或合理理由下,长期使用假大马卡,触犯1959年国民登记法令25(1)(e)条文。
在这项条文下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3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法庭俯首认罪,随后求情指需抚养妻子及3名还在求学的孩子,希望法庭轻判。
马六甲国民登记局主控官莫哈末纳斯隆说,被告长期使用虚假大马卡属于严重罪行,更可能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希望法庭判处被告最高刑罚。
推事诺阿菲卡考量案情后,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监禁3个月,刑期由1月8日被捕日起算。
根据案情,国民登记局揭发阿都阿迪使用假大马卡后,对他的左右拇指指纹和身分证进行资料查找,并确认指纹与系统内的资料不符,对方更于2023年向市政厅申请三轮车执照,同时申办国家职业安全与健康机构证件,当场拘捕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