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讯)大马男子因企图走私电子烟及香烟进入新加坡贩卖给朋友,在兀兰关卡接受检查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
现年25岁的被告朱奕龙(音译)于1月7日承认一项进口仿制烟草产品罪及一项走私未完税香烟罪,被判处14周监禁及3000新元(约9450令吉)罚款。
“海峡时报”报导,其违法行为于2025年8月24日在执法人员检查时被发现。
执法人员在他的背包内查获171包香烟,夹克内另有20包,其摩哆上还藏有9包。

这些香烟总重达3.3公斤,涉及逃税金额共计1964新元(约6186令吉)。
此外,其身上还被搜出10个一次性电子烟。
法庭记录显示,朱奕龙为大马籍,在新加坡工作,每日往返于新山与新加坡两地。
由于其频繁跨境,朋友开始请他代购大马香烟。
经过考虑,他决定向朋友出售大马香烟以赚取额外收入。
朱奕龙通常在大马关卡附近的商店购买香烟,然后以每包8新元(约25令吉20仙)的价格卖给朋友,每包可获利2新元(约6令吉30仙)。
其一次性电子烟则购自新山KSL购物中心的供应商,并在新加坡以每个约9.5新元(约30令吉)的价格出售。
法庭记录未说明其每售出一个电子烟的具体获利。
根据新加坡法律,进口仿制烟草产品者最高可判处6个月监禁、罚款最高1万新元(约3万15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走私未完税香烟入境者,可处以逃税金额至少15倍的罚款、最高3年监禁,或两者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