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9日讯)一对华裔夫妇申诉在完全没有收到信用卡OTP(一次性密码)和过账通知下,两张附属信用卡在短短3天内被盗刷1万9000令吉,向相关银行以及金融市场申诉专员服务(FMOS)投诉后,却被判定必须承担被盗刷的卡债。
李金明(58岁,生产部经理)和廖美芳(50岁,家庭主妇)夫妇住在新山百万镇。李金明给妻子使用的两张附属信卡,是在前年4月13至15日这3天内遭盗刷约17次,分别为9200令吉和9800令吉。
李金明是在同年5月准备用信用卡偿还保险时,无法过账,才惊悉妻子的两张附属信用卡被盗刷。
他们过后向警方报案,同时向有关银行和金融市场申诉专员署投诉,在经过一年多查,该专员署于去年10月30日判定事主必须偿还有关卡债。

他们今日在马青柔佛州公共服务与投诉局主任莫得鼎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对当局的最终判定,大喊不公。
李金明说,他们在事发后已经报案且向银行方面投诉,银行方面调查两个月后,要求他们全权负责这笔款项。
他们唯有转向金融市场申诉专员服务投诉,并称这段期间已向平台商家索取有关资料,已有证据证明信用卡是遭人盗刷,但结果依旧他们还是得全权负责。
询及会否入禀民事法庭,李金明说,他和妻子育有3名儿女,两名尚在求学,担心诉讼费用昂贵,会两头不到岸,因此还在考虑是否采取法律行动。
他希望相关银行重启调查,让他们获得公平处理。
款项支付电玩储值
廖美芳说,不法分子是在不同的消费电子平台进行盗刷,经她向这些平台了解,有关款项主要用来支付电玩储值。
“其中一个消费平台经调查证实我无辜后,已退还逾6000令吉,所以我们最后是被判定要逾1万2000令吉的卡债。”
她也不满地说,银行之前所发出30多个OTP(一次性密码),夫妇俩皆没有收到,也没有受到任何过账通知短讯,因此质疑有关银行的网络安全系统。
另外,莫得鼎认为,事主的信用卡被盗刷时已超过上限,银行应给予解释。
他说,他将写信给涉及此事件中的银行,以及金融市场申诉专员服务和国家银行,要求事件中的银行重新展开调查,并暂停向事主征收信用卡还款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