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地庭今日裁决,土团党基惹区州议员拿督拉扎里于两年前,在登嘉楼甘马挽国会议席补选竞选活动上声称政府控制司法体制,其煽动罪名成立,判处罚款2000令吉。
法官诺马依斯迈基于控方成功举证排除合理疑点,对现年59岁的拉扎里作出上述判决。
“法庭还谕令,如果被告未能缴纳罚款,则需服监刑3个月代替。”

曾任土团党宣传主任的拉扎里,被控于2023年11月10日晚上9时30分至11时30分,在甘马挽朱盖阿斯达卡草场发表煽动性言论。
他因而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发表任何含煽动意味字眼),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3年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拉扎里的代表律师阿旺阿马达再以其当事人需为国家政治做贡献为由,要求法庭不要判处监刑,强调务必全面考虑公共利益,包括节约国家开支。
“本案不存在影响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问题,因为(该言论)并未对社会造成影响。
“根据联邦宪法第48条款,被告若被判处12个月以上的监禁或罚款超过2000令吉,将因丧失州议员资格而需要举行补选。”
本案于2025年9月开庭审理,包括被告在内,共有4名控方证人和4名辩方证人出庭供证;被告已于今日缴纳罚款。
相关新闻 >> 拉扎里涉煽动 表罪成立须出庭自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