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马来西亚通讯与多媒体内容论坛(CMCF)认为,应将使用人工智能生成为他人“脱去衣物”的行为,列为刑事罪。
该论坛总执行长梅迪哈指出,平台必须对其人工智能工具促成的伤害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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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迪哈是针对有报道称,X平台的人工智能聊天机器人Grok在其他用户提示下,对照片进行数码化“去衣”处理、移除人物衣物后,作出上述呼吁。
她向《新海峡时报星期刊》指出:“也许我们应该明确将生成这一行为定为犯罪。”
“我们应当划定法律红线,使用人工智能工具去除他人的衣服或头巾,在内容被生成的那一刻就构成犯罪,而不应取决于施害者是否点击分享。”
她说,目前的法律,如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和刑事法典,主要侧重于对冒犯性内容的传播或传送行为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