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政府在对联邦宪法作出任何修订前,必须先进行全面研究,以便在国议或州议因现任议员去世或辞职而出现空缺时,能够自动委任继任者。
选举委员会秘书拿督凯鲁沙里尔向《马来西亚前锋报》指出,选举委员会始终对研究新的方法持开放态度,以改善我国的选举程序。
但他说,任何修宪,都必须按照联邦宪法所规定的程序和条款进行。
“截至目前,选委会尚未就有关建议展开具体研究。不过,选举委员会始终在评估各种可行的方式,以进一步完善选举程序。”
“如果确实有必要修宪,这建议可以被考虑,但必须进行深入研究,并征询所有利益相关者意见,以避免未来出现任何影响或问题。”
早前,有建议政府应修宪,以便在国席或州席因现任议员去世或辞职,而出现空缺时,能够自动委任继任者。
这举措可避免仅为了举行补选,而动用巨额的国家资金,毕竟每场补选的成本介于100万至400万令吉之间。
自2022年以来,我国已举行了13场补选,总开销高达3000万令吉。
根据选举委员会的官方记录,2023年的埔莱国会补选开销最高,达450万令吉;其次是2023年的甘马挽补选,耗资350万令吉;以及2022年的刁曼补选,费用为3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