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首相署前部长拿督再益依布拉欣认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仅因金融犯罪,就面对约等于终身监禁的刑罚确实过重,并建议政府应修订反贪污委员会法令,允许更轻量刑。
再益也是纳吉SRC国际私人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前代表律师。他今日在面子书发文称,在许多人正庆祝纳吉几乎等同终身监禁的判刑,他也并非想要泼冷水,但他认为,不应该把刑罚视为道德净化的理由。
“毕竟,历史上也曾出现过像(法国)1793年恐怖统治时期那样,每天都有人被处死并庆祝的事件。美国南部对黑人的公开私刑也是如此。
“当暴力被视为道德净化的正当理由时,便被正常化了。”
他辩称,如今死刑也能减刑至30年刑期的情况下,仅因金融犯罪判处一个人终身监禁,未免过于严苛。
他认为,应该修订反贪会法令,允许判处更轻量刑。
“我们倾向过度惩罚并非新鲜事,(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被判犯有性犯罪时,尽管那并非暴力行为,仅仅是道德上的过错,却被判处多年监禁。”
他坦言,本以为安华曾亲身经历体制弊端,会向其法律顾问表达自己的观点;然而现实恰恰相反,控方要求法官判处纳吉最高刑期20年监禁。
日前,纳吉在一马公司案的25项洗黑钱和滥权控罪全部罪名成立后,控方寻求高庭对纳吉判处最高刑期20年监禁,以及113亿9000万令吉罚款。
最终,高庭判处纳吉共监禁165年和罚款近114亿令吉,由于监禁刑期可同时执行,因此纳吉需监禁15年。服刑日在SRC案服刑完毕后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