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4日讯)收割油棕工友以送“礼物”为藉口,竟将相识一周的女童骗回家强奸,他今日面控时不认罪,不获保外!
20岁被告莫哈末依斯迈(收割油棕工人)扣留期届满,今日被警方押往麻坡第一推事庭,面对一项强奸指控。
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12月17日晚上11时50分,在峇株巴辖县圣模那甘榜一间住家,涉及强奸一名11岁女童,抵触刑事法典376(2)(e)条文(强奸)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10年及不超过30年,以及鞭笞。
被告在推事卡蒂妮面前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由于此案不是由儿童性罪案特别法庭承审,被告不获得保释,暂时由警方继续收押,推事择定明年2月26日,将此案交由麻坡第二地庭重新提控。
案情指出,被告透过社群媒体结识了受害者,并承诺带她到商场,买“礼物”送给受害者。
受害者最初拒绝了被告的示好,但被迫同意后才答应。
被告骑摩哆到约40公里受害者的家,但被告没有兑现带受害者去商店的承诺,而是把她带回家,然后强奸。
受害者事发后被送回家,并向母亲讲述事情的真相,第二天前往峇株巴辖警区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