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2日讯)“华青买奢侈品被阿窿缠上”案;警方证实,接获青年父亲的投报,并以蓄意纵火角度调查。
新山北警区代主任阿兹鲁警监昨晚发文告指出,警方于上周六(6日)接获58岁本地男子的投报,指住家地板被大火烧毁。
他说,初步调查,发现事发时间为当天凌晨4时18分,在士姑来大学城发生。

“这名男子发现屋外的地板起火,也在现场发现玻璃碎片,以及一张大字报。”
他提及,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35法令调查,罪成者可被判监禁监禁最高14年及罚款。
早前报导,居住在士姑来大学城的胡昌淦(59岁,退休人士)指出,其35岁的独生子在新加坡从事机场运输的工作已有5年。
独生子为了买奢侈品讨外籍女友欢心,欲通过网上借贷3万新元(约9万5192令吉),不料钱还未到手就已赔上数万令吉,还连累住家被阿窿抛掷汽油弹,家无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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