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3惯犯袭警被歼灭案;死者家属今日到武吉阿曼警察总部递交关键录音证据,质疑警方“处决式”射杀3人的做法,并要求警方援引刑事法典谋杀条文,调查及逮捕涉案警员!
3名死者家属于今早10时30分,在捍卫自由律师团顾问苏仁德兰、拉杰纳加拉占及人权律师拉蒂法见证下,将关键录音交给武吉阿曼刑事调查部分类罪案调查组主任郑嘉伦警监。
拉杰纳加拉占随后召开记者会指出,剖验报告显示,其中一名死者中弹时,子弹从鼻腔进入,最后停留在心脏,射击角度由上往下,意味着死者中枪时可能已跪地或倒地。
他说,从录音中,可听见死者被拖出车外、大声喊叫和不断被指示“坐下、躺下、张开腿”等命令,指控警方是”处决式”射杀,因此要求政府和警方正视此案。
他补充,没有任何音频显示死者曾攻击警方,因此挑战警方公开录音,证明死者生前曾致伤警方。
“我代表死者家属促警方,立即援引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调查及逮捕涉案警察。”
此外,苏仁德兰指出,死者家属3天前已告知,掌握3名死者被警方击毙前后的对话录音,但至今未有警官主动联系索取相关证据,最终还是家属从霹雳和马六甲赶来吉隆坡,亲自递交录音。
他强调,其中一名死者在被警方射杀前,透过智能手表与妻子保持通话,因此死者妻子得以录下整个过程,有关录音的真实性无庸置疑。
苏仁德兰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07(企图谋杀)条文,而不是302(谋杀)条文调查相关案件,直指警方做法完全不符合逻辑,同时怒斥警方开档调查只是口头承诺,也指调查过程迟缓且不透明。
另一方面,另一名律师拉蒂法反驳网民质疑死者背景的评论,并指在法治国家,罪名由法庭裁定,不是由开枪者决定,不该”未审先判”,并强调警方不应执行私刑。
新闻背景
此案于11月24日凌晨4时许,在马六甲亚罗牙也榴梿洞葛打扪柏达纳花园附近油棕园发生。
3名在甲州、森州和雪州涉及74宗刑事罪和毒品案,累积抢夺财物135万令吉的本地男子,持巴冷刀攻击截查的警员,警员最终开枪把3人击毙。
3名死者家属随后因不满警方在案中采取的行动报案;武吉阿曼刑事调查局总监拿督M.古马证实接获投报,将成立调查小组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