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2019年5月,巫统京那巴当岸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邦莫达与演员妻子拿汀斯里芝芝依芝蒂,因收取280万令吉贿金,作为让时任第二财长批准FELCRA投资1亿5000万令吉基金产品的报酬,夫妇各自被控受贿和串谋罪名,他们皆否认有罪。
在邦莫达逝世,这宗贪污案件审讯是否继续或是撤控也受到关注,一般上是由总检察署作出决定。
邦莫达是时任联邦土地复兴和统一公司(FELCRA)非执行主席,芝芝依芝蒂被指在推荐大众信托基金经纪给丈夫,以让FELCRA投资1亿5000万令吉信托基金后,收取贿金。

他被控在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时30分及下午5时,在美拉华蒂花园大众银行分行,通过芝芝依芝蒂的大众信托基金经纪马迪收取贿金。
第3项控状指他在2015年6月19日,在相同地点通过妻子的大众益德系列基金,向大众信托基金经纪诺海里收取33万7500令吉的现金贿赂,作为上述用途的报酬。
他被控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不少于贿金数额的5倍或1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芝芝依芝蒂则是被控于上述同样日期和地点,与邦莫达串谋犯下上述3项罪行,触犯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罪成可被判的刑罚和上述一样。
地庭在2022年9月2日裁决邦莫达夫妇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但2023年9月7日,高庭批准他们提出检讨和撤销地庭判决后,获宣判无罪释放,控方随后于9月18日提出上诉。
2024年11月8日,上诉庭推翻无罪释放的判决,谕令邦莫达与依芝芝返回地庭自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