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揭发沙巴探矿执照贪污案的商人拿督刁健城(艾伯特)代表律师拉蒂花批评,当局提控提供情报的告密者,无助真正打击贪腐,反贪会应对付涉嫌的“大鱼”。
她今日在法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说,2010年告密者保护法令并没有任何条文阻止举报者或告密者,即使他本身牵涉或面对贪污指控,也能受到保护;正好与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峇基声称,刁健城并非告密者说辞相悖。
“作为一名刑事律师和反贪会前负责人,我对此感到极度震惊,一名揭发高官系统性贪腐的告密者,居然被提控。这令人费解,全世界其他地方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
拉蒂花形容,刁健城只是“小鱼”,敦促反贪会应去对付涉嫌贪腐网络的“大鱼”。

“你再怎么重复上百次说要打击贪污都没用。现实中,像刁健城勇敢站出来,冒着风险公开身分,揭发不法行为的人,你们却反过来扑向他。
“你们到他家里,把他当成罪犯、甚至恐怖分子那样对待,却没有任何解释。这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举报者、告密者本应受到保护。
“很明显,这并不是反贪会主动调查的案件,而是源于刁健城所提供的信息。”
她也指出,刁健城不断揭发涉嫌贪污的政治人物,但反贪会拖拖拉拉,最终14名被揭发者,只有2人被控,甚至包括刁健城。
此外,拉蒂花批评,反贪会在11月28日全副武装上门逮捕刁健城。隔日押送到布城推事庭申请延扣时,竟扣上手铐和穿上橙色反贪会囚服。
“匪夷所思的是,他们居然以一种‘秀力量’的方式,带着武器冲进刁健城家逮捕告密者。
“对不起,这是不对的。在我任内,我明确指示,任何人都不得穿橙衣、戴手铐、不得像罪犯一样游街示众。”
刁健城未受法令保护
拉蒂花强调,她对刁健城从未受告密者保护法令保护感到不满,认为当局有意借他立威。
“如果你要撤销保护,你可以按法令行事,但首先必须给予保护。在这案子不存在撤销保护问题,他们从一开始就拒绝给予保护,更别提豁免控方证人提控的保护。”
她指出,总检察长有权给予告密者提控豁免,如槟州前首长林冠英与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案件中,曾发生上述情况。
“这不是第一次所谓‘行贿者’当证人。林冠英案中,证人扎鲁阿末自称曾送钱给某人,那他为何没被控?因为如果提控,案件根本无法进行。
“同样在罗丝玛案,控方证人也获得豁免,那为什么刁健城案没有类似考量?
“从第一天开始,首相就宣布不会给予告密者保护。如果这是政府的态度与政策,我们要如何打击贪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