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教育部长法丽娜西迪说,该部认为没有必要对家教协会的收费设定顶限,因为有关数额是由家教协会成员自行决定并达成共识的。
教长指出,教育部一直致力于确保学生在校享有最完善的设施,以保障教学与学习的效果,而家教协会的成立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体现在其为学校提供的各种支持上。
她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方式回答土团党居林万拉峇鲁区国会议员罗斯兰哈辛提问时说,家教协会是依据1996年教育法令下的1998 年教育(家教协会)条例所成立,成员由教师及学生家长共同组成,而校长或训导主任则担任协会顾问。
“家教协会获准征收费用,其数额必须由会员在年度大会上提出并达致一致同意,同时必须向注册官呈报,所收集的费用将用于提升学生需求及升级学校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