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1日综合电)正在服刑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多个月前被警方逮捕,其后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最新消息指出,案件将于明年3月初再处理。
香港《明报》报导,黄之锋因为此案周五早上第二次到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将案件押后至明年3月6日处理“交付程序”,黄之锋继续还押。
按照香港司法程序,当某人被控较严重的罪行时,控方有权要求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或交付高等法院审理。案件转介到区域法院称为“转介程序”,案件交付高等法院称为“交付程序”。
美国、英国、加拿大等总领事馆派人到场旁听。
去年底,法院就香港泛民主派初选案宣布判刑,黄之锋被判刑4年8个月,目前仍在服刑。

今年6月,黄之锋在狱中被警方拘捕,警方指他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依“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名起诉他。
警方指他涉嫌于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间,与前众志创党主席罗冠聪及其他人在港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或中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等。
2020年中港区国安法生效前,罗冠聪已经离港。
文:香港《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