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行动党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邱培栋指出,不法分子通过偷电进行加密电子货币比特币挖矿活动来牟暴利,这已令国能蒙受巨额损失,因此建议政府立法禁止加密电子货币挖矿活动。
他说,根据能源及水务转型部数据,从2020年至2025年8月,不法分子偷电进行上述活动,已令国能蒙受高达45亿7000万令吉的损失。
“这是一笔巨额款项,若我们看看青年及体育部在明年的财政预算案,也只获11亿8200万令吉拨款而已。”
他续说,国能蒙受的上述损失,相等于青体部所获拨款的4倍数额,因此不法分子偷电进行上述活动,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公敌之一。
邱培栋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参与2026年财政预算案委员会阶段涉及能源及水务转型部拨款的辩论环节时指出,若进行加密电子货币挖矿活动的人士合法用电,将无利可图,反之偷电才能从中牟利。

“因此,我国是否要立法禁止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因为在其他国家,例如中国,都已经禁止这类活动。”
他也说,根据现有法令,偷电者可被判处的最高刑罚,是罚款20万令吉或监禁5年,但法庭一般都只对违法者处以罚款,数额介于5万至6万令吉,反观国能蒙受逾百万令吉的损失,因此现有的法令无法达到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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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违法者)将继续偷电,最终真正承担代价的是百姓,因为国能不会自行承担那笔亏损,将把成本转嫁消费者;最终,身为电力用户的人民被迫承担这笔巨额损失。”
因此,邱培栋希望政府修改现有的法令,以有效对付偷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