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地庭今日批准京那巴丹岸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邦莫达夫妇申请,把原定在11月27日及12月3日,涉及280万令吉贪污案审讯日,展延至明年1月开审。
主控官莫哈末法德里副检察司告知,辩方已于本月4日,以第17届沙巴州选将在本月29日举行为由,向法庭提交申请延期。地庭法官罗斯里今日过堂时作出上述裁决。
“法庭批准展延原定11月27日及12月3日的审讯,案件将于2026年1月12日至14日续审。”
辩方在下次庭审时,会传召邦莫达夫人拿汀斯里芝芝依芝蒂上庭作证。
相关新闻 >>邦莫达夫妻受贿案|邦莫达否认收过280万 “没与2投资经纪商酬劳”邦莫达是在2019年5月3日面对2项控状,即以FELCRA非执行主席身分,收取220万令吉和26万2500令吉贿金,作为让FELCRA获批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基金的报酬。
他被控在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时30分及下午5时,在美拉华蒂花园大众银行分行,通过芝芝依芝蒂的大众信托基金经纪马迪收取贿金。
相关新闻 >>邦莫达夫妻受贿案|否认干预FELCRA投资 邦莫达批控方恶意揣测第3项控状指他在2015年6月19日,在相同地点通过妻子的大众益德系列基金,向大众信托基金经纪诺海里收取33万7500令吉的现金贿赂,作为上述用途的报酬。
他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若罪成可依据相同法令第24(1)条文判刑,最高20年监禁、罚款1万令吉或贿金数额的5倍,视何者为高。
芝芝依芝蒂则是被控于上述同样日期和地点,与邦莫达串谋犯下上述3项罪行,触犯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罪成可被判的刑罚和上述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