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5日讯)退休老翁涉嫌借出银行户头代收售车赃款,今日被提控成为接收拥有来历不明财物的钱骡罪名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400令吉或监禁3周替代。
被告慕哈末诺马诺拉江阿都拉(64岁,无业),来自霹雳怡保,于今日在关丹交通推事庭面控,由西蒂娜比拉胡达副检察司,援引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29(1)条文(拥有来历不明财物)进行提控程序,承审推事为华喜达。
在此条文下,面控且罪成者,可被判罚款最高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据控状,被告于6月21日下午1时51分,在关丹林明路甘榜巴当住宅区,通过马来亚银行户头,接收关丹一名29岁巫裔女商人,因误信面子书平台一项出售丰田货卡的广告,依据卖家指示汇出购车订金至指定银行户头,随后又被要求支付其他费用,以致女事主感到受骗。
华喜达决判被告罪名成立,罚款400令吉或监禁3星期替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