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联邦法院择定于12月11日起一连两天,聆听控方就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4项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控罪获判无罪的裁决,所提出的上诉。
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说,副主簿官旺法蒂玛今日进行线上审前会议后,择定聆审日。
他今日接受“马新社”记者电访时说,控辩双方必须在11月26日之前提交陈词,法庭择定于11月27日进行审前会议。
赛沙迪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也有参与今日的线上审前会议。
上诉庭三司在6月25日一致裁定,推翻高庭此前判处赛沙迪7年监禁、鞭笞2下,罚款1000万令吉的罪成判决。
总检察署翌日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并在9月22日入禀上诉通知。
现年32岁的赛沙迪,被控在任土团党青年团长时,教唆拉菲克哈金犯下刑事失信罪,提取青年团100万令吉资金、1项不诚实挪用该党12万令吉资金的控罪及2项涉及10万令吉款项的洗黑钱控罪,案件于2022年6月在高庭开审。
高庭法官拿督阿兹哈于2023年11月9日裁定赛沙迪4项罪名成立,判处他需为教唆他人犯下刑事失信罪,监禁3年和鞭笞1下。
高庭当时也判处赛沙迪需为不诚实挪用资产罪成,监禁2年和鞭笞1下,并判处他因2项洗黑钱罪名成立,而需为各控罪监禁2年及罚款500万令吉。但高庭批准赛沙迪同步执行2项洗黑钱控罪的监禁刑期。
2025年6月25日,上诉庭全面推翻高庭判决,裁定赛沙迪无罪释放;控方随后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