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丁宜23日讯)3名男子包括一对兄弟,涉嫌将母老虎尸体藏匿在车后,今日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监禁7年及罚款25万令吉。
据悉,执法官员将虎尸带往法庭,作为“呈堂”证据。官员将虎尸保存在冰箱内,避免尸体损坏,而虎尸抵达后,立即引起全场震撼,引起媒体近距离拍照。
之后,承审此案的地庭法官海达,也亲自走出法庭,观察虎尸的情况。
涉及此案件的3名被告为49岁莫哈末沙希占、47岁纳兹林,以及28岁莫哈末纳兹鲁;47岁和28岁的被告为亲兄弟,两人的职业为焊工。

控状指出,3名被告于上周二(9月16日)清晨6时10分,在丰盛港丁加洛垦殖区(Felda Tenggaroh)的油站,被发现涉案。
当时,三人皆被拷上手铐,执法人员在他们共乘的轿车后备箱,发现一只雌性马来亚虎的尸体。
马来亚虎是在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下,完全受保护的野生动物,该法令第62(2)(c)条文中也阐明,不得在无特别准证的情况下持有马来亚虎。

3人也因此抵触该法令第701(1)条文,并可在第70(2)条文下被判刑,以及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若罪成可被判罚款25万令吉(每只动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衍生物),以及监禁不超过15年。
若无法缴罚再坐牢7年
英文《星报》报导,3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并以健康欠佳为由,恳求法庭从轻发落。
当中,莫哈末沙希占说,他患有肝癌末期,并因病无法工作;而纳兹林及莫哈末纳兹鲁则声称,他们患有肾脏问题。
法官最终裁定,判处3人监禁7年,及每人罚款25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额外监禁7年代替。
法官也谕令,将老虎的尸体妥善处理,同时充公起获的轿车、车钥匙及手机,归政府所有。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为法丁哈农;3名被告没有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