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双溪甘榜峇鲁居民维权委员会强调,当地村民并非如外界所指“拿了赔偿却拒绝搬迁”,相反的他们是在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下,没有选择,接受发展商的赔偿。
该委员会数名代表今日联同法律顾问兼捍卫自由律师团顾问苏仁登召开新闻发布会,驳斥外界传言,指
村民甘榜村民索赔后拒绝搬迁的指控,他们说,这是一项诬蔑。
苏仁登指出,昨日爆发的拆屋冲突,源自前朝政府援引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令居民失去与发展商直接协商的机会。

“当年的政府将土地交予发展商,居民只能在法令钳制下接受赔偿,居民也不曾主动提出赔偿,他们要的是世代传承有关土地,而律师界也明白,在上述法令底下,有关收复房屋价格会暴跌。即使屋主入秉法庭索偿,赔偿金额远低于市价。”
他说,遭受不公平对待的住户被逼接纳赔偿,他们事后抗议反对,却成为被怪罪对象。
他也因此促请政府废除土地征用法令第3(1)(c)条文。
苏仁登同时呼吁当今政府拨乱反正,介入协助居民与发展商谈判,并希望趁下周连假展开协商。
执法单位昨日到双溪甘榜峇鲁展开拆除行动,中途爆发冲突事件,金马警区主任苏里斯米阿芬迪助理总监遭掷丢石头,头破血流。
警方现场逮捕3名涉案男子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