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6日讯)“点错相烧屋索命”案中无故被殃及的邻居透露,蓄意纵火并不在火险的赔偿范围内,他们只能自掏腰包承担维修费用。
住在案发地点毗邻第三间房屋单位的陈太太接受《中国报》访问时说,她与丈夫的住家受波及,天花板被火灾浓烟熏黑,电灯泡也因此损坏。
“我在周五致电保险代理了解情况,但获回复蓄意纵火并不在火险的赔偿范围内。”

另一名邻居林太太则指出,她的房屋贷款早已供完,但因没有购买火险,这次纵火事件被无辜殃及,只能自行承担修复费用。
“我还没请装修公司估价,但保守估计至少需要1万令吉以上。”
赛福星助寻求援助
巫统马哥打区州议员赛福星指出,他将在下周一向居銮县署及居銮市议会了解,是否能够提供援助拨款,以协助在这起大耳窿涉纵火案中无辜受牵连的受害者。
他接受《中国报》访问时说,这起事件属严重刑事案件,目前交由警方彻查。
“可能当中存在一些误会,我们先让警方全面调查。作为代议士,我会从不同角度尽力协助受害者。”
他说,获悉部分受害者并没有购买房屋火险,因此在面对损失时无法获得保险赔偿。
“无论如何,我们会向居銮县署及市议会了解情况,再研究是否能给予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