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中总呼吁地方政府与有关部门合作,把传统老店的书写式招牌纳入文化遗产清单或登记备案,以助保存具历史价值的文化资产。
中总今日发文告指出,该会支持地方政府采取措施,以维持招牌管理秩序,但强调制度必须更人性化、透明化。
中总认为,招牌争议归结于3个问题,即招牌设计统一规范规格、招牌执照与收费问题及劝导通知及整改宽限期。
“许多旧式牌匾、手绘店名已存在一甲子,甚至超过百年,承载着街区的记忆与历史价值,应当作为城市文化资产加以保存。但许多商家反映,他们在未接获任何通知与宽限期的情况下,即被开罚或面对拆除行动。”
“当局应积极协助商家了解所有合规程序,避免出现标准不一的情况,造成商家混淆和困扰。”
中总引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研究,指文化遗产对社区经济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带动效应,因此建议有关当局在保存传统、营商便利、推动旅游之间取得平衡,如将书写式招牌纳入文化遗产或登记备案,让商家享有广告费豁免或象征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