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默迪卡118大楼主要承包商败诉,须向分包商支付1470万令吉。
高庭法官拿督纳扎林今日驳回Samsung C&T Corporation UEM Construction JV私人有限公司(SUJV)针对Eversendai Construction私人有限公司(ECSB)提出的原诉传票诉讼,并作出上述裁决。
这场纠纷源于双方在2016年签署的分包合约,根据合约,ECSB负责设计、供应及安装该大楼的钢结构与楼板,后因工程延误、变更、付款与保留款等问题产生争议,并根据2012年建筑付款与裁决法(CIPAA)展开多次仲裁程序。
2022年,ECSB基于第59期中期付款证书(IPC),获得2546万令吉的仲裁裁决,唯此裁决已被高庭暂缓执行。
去年8月,仲裁员裁定SUJV需就第60至69期IPC,向ECSB支付1487万令吉、利息与费用。
SUJV对此入禀法庭,指称仲裁员越权、违反自然公正,并受欺诈误导,另也申请暂缓执行裁决,理由是ECSB的财务状况堪忧。
纳扎林在裁决中说,仲裁员有权根据书面陈词作出裁决,无需进行口头聆讯。
“根据该法令第25条文,仲裁员有权决定审理方式,不进行口头聆讯并不违反自然公正。”
他认为仲裁员所作出的决定属于其职权范围,也不认同ECSB的最新索偿受既判案件(res judicata)原则所限制,且仲裁过程透明,未有被误导。
他也认为,ECSB的财务状况堪忧一说缺乏根据,不足以支持暂缓裁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