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国内约1万1000名病患,等待肾、肝、心和肺的器官捐赠才能继续活下去,而国家器官移植资源中心称,有90%曾签署器官捐献者的家庭,拒绝他们死后捐器官,所以呼吁政府制定特别政策,确保捐献者的器官捐献得以实现。
国家器官移植资源中心(NTRC)临床运作副主任哈斯迪医生说,大马器官捐赠率仍然偏低,主因之一是未获家属同意,或是家属拒绝器官捐赠。
“他们(捐献者)需要与家人沟通,因在去世后,医院只能向至亲或家属征求器官捐赠的许可。
他指出,在家属失去亲人之后,医院方面必须向家属询问他们是否愿意捐赠已故者的器官与组织。
哈斯迪向《马来西亚前锋报》说,正因如此,我国器官捐赠遭拒率非常高,高达80%至90%的家属不愿意给予捐赠许可。
他指出,尽管逝者生前已签署器官捐献誓约,但家属拒绝给予捐赠许可的决定往往受到多种因素影响。
“主要原因包括家属认为不希望亲人在去世后再受苦,不了解或不确定逝者的真实意愿,担心遗体会因此而被破坏,以及害怕捐赠过程会延误下葬时间。”
哈斯迪说,另一个需要关注的因素是,当病人去世时,医院是否有系统的识别潜在的器官捐献者。
他说,必须在医院内建立系统化的机制,以便在病患死亡时及时识别出有潜力的器官捐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