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4日讯)涉嫌未交付去年的销售及服务税(SST),一家提供住宿服务的公司及两名公司董事,今日被控上芙蓉地庭面对两项控状,两人否认有罪。
被告是Tanjung Tuan Properties有限公司及其董事末山阿末(70岁)及莫哈末山兰阿末(66岁);莫哈末山兰阿末今日并未出庭,由末山阿末代表。
根据分别宣读的两项控状,被告于2024年7月1日,在马来西亚皇家关税局波德申分局,作为2018年销售及服务税法令下的纳税人,未如期缴交2024年5月1日至6月30日,以及2024年7月1日至8月31日两个课税期间的应缴的销售及服务税。
因此违反2018年销售及服务税法令26(8)条文,并可根据同法令78(1)条文被提控。
一旦罪成,在2018年服务税法令26(8)条文下,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由关税局检控官努娜迪雅主控,被告则未有聘请律师代表出庭。
地庭法官慕哈末卡米尔择定案件于10月16日再过堂,以便进行文件移交及委任律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