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能源及水务转型部副部长阿克马说,随着国内电供产业发展出现巨大变化,政府必须检讨大马半岛的电费表,以跟上当前发展局势。
他说,半岛的电费表自2014年起使用至今已有11年之久,政府自2014年也采用奖掖监管机制(IBR)制定半岛的基本电费。
“透过IBR机制,政府每3年审查平均基本电费,这也包括国能未来3年的盈利。”
阿克马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如是回答行动党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的提问。

林冠英询问时要求能源部列明,随着7月1日起落实新的电费结构和新费率,国能每年可通过该新架构获得的盈利,以及是否可以推迟上调电费,且国能去年获得的盈利至少上升了70%。
阿克马说,能源部和能源委员会(ST)已审查并调整了半岛的电费表,以解决现有电费表中供应成本架构失衡的问题。
他说,政府以前通过不平衡成本转嫁机制(ICPT)调整电费,每6个月评估一次天然气、煤炭等价格涨幅,然后做出调整,如今的做法是采用自动燃料调整机制,即每月进行评估,因此可以更准确掌握每月的能源成本波动。
他举例,根据现有自动燃料调整机制,用电量低于600千瓦时的家庭用户将豁免征收相关费用;若超过600千瓦时,就会根据所用能源征收能源附加费,如天然气或煤炭。
“这项新机制是按月调整,不再是6个月一次,更符合时效、更具透明度。
“新的电费结构已重新规划,以更清晰地列明不同用户类别所需缴付的能源费、容量费、网络费和零售费,而不再像旧结构,只显示能源费和最低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