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陆路交通局即日起将严厉执法,对聘用外籍人士驾驶商用车辆的公司或持牌业者,将充公其所拥有的车辆。
该局高级执法主任莫哈末吉菲里指出,根据现行规定,外籍人士不得持有职业驾照,如罗厘驾照(GDL)或商用车辆驾照(PSV)。凡雇用外籍人士作为驾驶员的公司,均属严重违法行为。
“执法行动将援引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APAD)第22、41及57条文展开,并根据第80条文,执法人员有权扣押车辆并将案件提控上庭。一旦罪成,涉案公司的商用车辆将被充公。”
他今日在鹅唛陆交局执法站召开记者会时指出,强化执法的原因是因为雇用外籍司机的公司日益增加,且多次涉及违规行为。

吉菲里透露,截至7月,陆交局已向外籍司机开出2733张罚单,其中包括2551宗无罗厘驾照、93宗无商用车执照及89宗超载案件。
“我们将持续与其他执法机构联合展开巡查与监督,对任何违反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2010年APAD法令或相关法令者,采取严厉行动。”
他举例,昨日在士拉央展开的执法行动中,陆交局成功取缔使用伪造身份证及驾照的外籍罗厘司机,强调此为非常严重罪行,该局也将调查涉及伪造证件的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