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6日讯)一名母亲控诉其儿子疑在托儿所遭受虐待,她苦等8个月,仍无法为儿子讨回公道,只收到一封不会对任何一方采取行动的回函,原因是没有证人及确凿证据。
这名28岁的母亲莎扎昨午在面子书发文称,她的儿子沙奇尔目前1岁两个月大,疑在新山一家私人托儿所遭受虐待。
根据国文《大都会日报》今日报导,莎扎受访时称,她与丈夫于今年1月17日接儿子回家,洗澡时发现儿子背部出现红色瘀伤,隔天便带儿子到私人诊所求医,但医生仅开了止痒药。
“我们于今年1月19日再带儿子到新山中央医院检查,医生证实瘀伤并非过敏或咬伤导致,可能是撞到或跌倒在坚硬物体上造成。”
她说,因为医院靠近新山南警区,便到该警局报案,但因为有关托儿所的位置,案件被转介到依斯干达布蒂里警区。
她称,新山中央医院院方于2月25日再提供报告,确认是虐待案件,她便再次前往依斯干达布蒂里警区要求针对有关托儿所展开调查,同时向社会福利局投报。
“4月17日,我被通知回到警局,确认我是否希望将案件提交法庭审理,我当然希望为儿子讨回公道。”
她说,直到8月5日,她收到一封回函说此案已了结,因为没有证人、没有刑事成分以及没有确凿证据,因此不会对任何一方采取行动。
“我们苦等8个月竟收到这个回复,我希望案件重新审理。”
莎扎指出,儿子受到极大的精神创伤,只愿意被她和丈夫抱着,其他家人若想抱儿子,儿子就会大哭及浑身发抖,因此事发4个月后,她决定留在家照顾儿子。
她说,目前儿子的情况略好转,也愿意与其他人一起玩耍。

副检察司定夺
案件列NFA
依斯干达布蒂里警区主任古马拉山助理总监证实,警方于今年1月19日接获相关投报,调查结果已提交给副检察司定夺,而之后决定将此案列为“无进一步行动”(NFA)。
古马拉山受访时指出,警方于今年1月19日接获该男童母亲的投报后,并援引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31(1)(a)条文展开调查。
“调查内容涉及依斯干达布蒂里区一家托儿所涉嫌疏忽照顾儿童的情况。”
他说,调查结果已提交给副检察司定夺,而之后决定将此案列为“无进一步行动”,因为没有确凿证据显示任何一方与上述条文的罪行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