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5日讯)董总认为,国旗使用上的疏忽应就事论事看待,倘属无心之失,并非蓄意冒犯,不宜轻率定调为重大过失,更不应在尚未查明动机前作出高调惩处的表态。
董总今日发文指出,该会充分理解并尊重国旗作为国家最高象征,在全体国民心中具有崇高地位,其正确展示理应受到重视;任何机构若因疏忽错置国旗,社会固然有权批评,惟在未厘清事实前,不宜妄下定论。
“对于一时疏忽的错误,应以教育与纠正为先,加强内部监督,而非贸然祭出严厉惩处。”
董总说,国内过去半年已有多起国旗错置事件,包括在4月中旬,《星洲日报》和《光华日报》分别在报章封面刊登缺少新月图案的国旗,事后编务高层停职接受调查;同月24日,教育部在大马教育文凭考试(SPM)成绩分析报告中,错误使用国旗绘图,部门致歉后,涉事人员最终仅遭内部调职处理。
“两起事件处理方式不一,难免让人质疑当局的标准是否一致。”
董总指出,董总密切关注波德申中华小学国旗倒挂一事,强调类似事件应依法秉公处理,而非因对象不同而有所宽严不一。承担错误固然应当,但处理方式必须合乎比例原则,既要有教育意义,也应展现包容精神。
“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理性看待此事,交由相关部门深入调查,不应将其上纲上限,更不应煽动社会情绪或针对特定学校施以过度压力。”
“国旗不仅是国家的象征,更代表一种共同信念与团结精神。此事应作为一面镜子,在尊重国旗的同时,把握教育现场中的反思空间,也提供道歉和纠正改善的机会,唯有如此,才能建立真正让人信服的爱国教育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