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大马报穷局正密切关注被宣布破产的知名艺人,因这些艺人涉嫌将演艺收入汇入他人银行户头,包括员工或家属,以隐藏高额收入。
报穷局总监拿督峇克里说,调查范围包括雇佣破产艺人的公司,以追踪汇款去向。
他指出,根据1967年破产法令第38(1)(b)条文,这些艺人必须每6个月申报收入。
“我们知道许多破产的知名艺人收入仍然丰厚,却对我们隐瞒收入。这些收入被汇入其家人、经理或员工的户头。”
他强调,不申报收入不仅会影响他们脱离破产的机会,也违反法律,甚至可能会遭到提控。
他补充,一些艺人尽管赚取演艺收入,却无视上述义务,也没有按时缴付每月应付的款项,因此该局可能会传召相关公司提供资料,以便进行审计。
峇克里透露,该局愿意与包括名人在内的破产人士进行沟通,帮助他们解决破产问题。
然而,许多人出于羞耻或恐惧而拒绝联系,这使得协助他们脱离破产变得更加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