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30日讯)学校园丁涉嫌性骚15岁男生,今日被控上地庭时俯首认罪,被判处监禁5年。
地庭法官拿汀苏丽达是在被告慕哈末阿兹里(42岁)面对的4项控状,皆一一认罪后,作出以上裁决,刑期由7月23日开始算起,通知在服刑满期后需接受为期一年的辅导康复及警方监督。
根据第一至第三项控状,被告于7月10日至18日,肢体性骚扰15岁男学生,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少20年及鞭笞。
第四项控状指被告于7月2日,在芙蓉县一间小学的垃圾站及超市,对同一名受害者进行非肢体性侵犯,让受害者观看淫秽视频,因此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5(e)条文。
在此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没有聘请律师抗辩,惟在求情时指要照顾年迈体弱的母亲,同时保证不会重犯,要求法庭轻判。
主控官诺阿芝霞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判以重刑,并指案件涉及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