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副部长古拉相信,在设立人权仲裁庭后,凡涉及侵犯人权的案件皆可纳入该仲裁庭的审理范围,包括赵明福案件。
他说,人权仲裁庭可行性研究委员会(JKKTHAM)已从各个法律角度展开研究。
古拉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如是回答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的附加提问。
郭素沁早前询问,待人权仲裁庭正式成立,赵明福家属是否可以把有关案件带上该法庭要求进行审理。
她以赵明福案件为例,指侵犯人权的案件属于刑事罪行,赵明福是在反贪会大厦内死亡,但案件最终被归类为“无进一步行动”,一旦设立了人权法庭,赵明福家属能否把案件提交到人权法庭审理。
古拉说,他认同郭素沁的看法,认为类似赵明福的案件可以被调查,并依法采取行动。
他说,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做法,设有人权仲裁庭并调查这类案件。
针对人权仲裁庭是否会采纳大马人权委员会的建议与调查报告,古拉认为,人权委员会所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应当落实,不应被忽视。
他说,JKKTHAM是于今年6月成立,负责研究在大马设立人权仲裁庭的可行性,有关研究工作已启动,预计10月会完成。
他说,JKKTHAM是由上诉庭前法官拿督马永贵担任主席,委员会成员包括来自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AICHR)、大马人权委员会、大马律师公会、学术界、法律界、相关政府机构代表及非政府组织的代表。
“截至今年7月,JKKTHAM已召开5次会议,而研究小组也于7月9日向委员会提呈初步研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