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拿督斯里诺莱妮说,目前正在起草的老年人法案以人权为基础,旨在确保乐龄人士在国家法律框架内享有平等权利。
她指出,该部也认为乐龄人士应获得保护,免于被忽视和虐待,尤其是在家庭内部。
“根据这一原则,妇女部正采取重要措施,通过起草老年人法案,引入更全面和系统的立法。”
诺莱妮今日是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中,如是回答公正党敦拉萨镇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旺阿兹莎的提问。

她补充,目前已有多项法律条文保护乐龄人士。
“其中包括刑事法典,该法令列明对造成身体或精神虐待,包括家庭成员施暴的个人进行处罚;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则为家庭关系中发生的虐待案件提供保护,包括受害者是与家人同住的乐龄人士。
她也指出,2008年残障人士法令可用于被归类为残障的乐龄人士,协助他们获得医疗、保护及福利服务。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在推动为乐龄人士制定专属法律以及现有法律条文方面所作的努力,被视为能更全面且有效地保护这个群体,也符合我国人口结构变化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