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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蒂花:安华不应卸责 法官任命权属首相建议

(吉隆坡17日讯)人权律师抨击首相拿督斯里不应推卸责任,把攸关抛给马来统治者,因根据,国家元首是根据首相建议,委任法官。

她说,前天指已觐见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并与统治者讨论有关司法机构的事务,因此交由统治者决定。

“一如往常,的说法刻意含糊不清,的意思是否为他已将由他挑选的(法官)人选名单,呈上给统治者,以供统治者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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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的意思是,他已完全将此事交由统治者决定合适的人选?究竟是什么意思?”


她抨击,为了平息大众的批评声浪,似乎正营造一种印象是他把有关的事宜全交由统治者决定。

但她提醒,宪法第122B条款阐明,国家元首是根据首相“劝告委任法官,而根据第140(1)条款,国家元首应按照首相的劝告行事。

“换言之,国家元首与统治者会议必须接受(首相的)建议,没有酌情权可拒绝首相提名的法官人选。”

她说,上述情况显示,首相前天在律师公会的游行后发表的上述谈话,并不能平息公众对司法任命的方式存在忧虑的情况,因为首相仍能决定委任法官的人选。

“因此,无论接下来统治者作出什么决定,仍无法解决引发这场的核心问题;首相故意回避了最关键的问题,即首相拥有不受问责的权力。

“这场危机是首相的失职而致。他必须承担造成这场危机的责任,并设法纠正局面。”

说,政府必须在来临的国会下议院会议,提呈修改的法案,撤除首相委任法官的权力,才能平息公众疑虑,终结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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