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讯)结识大马宠物店女老板后,男子每个月至少走私一只小狗来新,直到今年骑摩哆来新,遭移民与关卡局人员发现储物箱内有三只小狗后才落网,昨日被判监18周。
大马籍被告立扎(44岁)共抵触七项动物和飞禽法令,昨日他承认其中三项控状,余项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持工作准证在新加坡工作。他早前认识一名女子,对方在柔佛经营一家宠物店。被告自去年2月就开始为她“打工”,每个月从大马走私一到三只小狗来新。

在今年2月27日,她要求被告在3月1日把三只小狗走私到新加坡,也承诺为每只成功运送到客户手上的小狗支付被告200元(约660令吉)。
案发当天,被告在柔佛跟对方见面领取小狗。当时,三只小狗已经被装在背包里,背包随后被放入被告的摩哆储物箱里。
同天清晨5时20分,移民与关卡局人员在大士关卡对被告骑行的大马注册摩哆进行调查,察觉有三只小狗被藏匿在储物箱的背包里。
移民与关卡局人员从背包搜出三只小狗时,发现它们嗜睡又安静,相信被注射镇静药物。
调查也揭露,被告在2月28日也曾走私一只玩具贵宾犬(Toy Poodle)到新加坡。当时,被告也是把它放在背包里,再把背包放入摩哆手把下的隔间。被告成功入境新加坡后,再把狗儿送到指定地点。
被告求情时指出,他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需要照顾妻子和三名上学的孩子。被告也透露,80岁的母亲也病重,若被判入狱会影响他的工作,恳求法官轻判,也希望尽早可以返回家人身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