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1日讯)罗兴亚男子多次向患有学习障碍的本地少女求婚不果,竟伺机熊抱少女还袭胸和下体,他承认罪行后,被判处5年监禁及鞭笞两下。
23岁的罗兴亚男被告莫哈末阿里曼祖阿末,在本地从事杂货店助理。他今日被警方押往麻坡第二地庭,被控于上周四(7月3日)清晨6时35分左右,在峇株巴辖县甘榜沙德英甘路(Jalan Engan,Kampung Sateh)的一间杂货店处,用手触摸一名17岁8个月大的本地籍巫裔少女的胸部及下体。
其行为牴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14(a)条文(肢体性侵),并可在同一法令14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案情指出,原籍为缅甸的被告,一向爱慕持有残障人士卡的受害少女,并曾多次提出有意迎娶对方,但不成事。
事发当天清晨,少女如往常般,协助母亲到该杂货店领取杂货物品,被告突然叫少女去厕所。
少女拒绝并匆匆离开该店,却没想到被告竟追上来,从后面熊抱她,还用左手摸其胸部,右手则抓住其私处。
少女用力争脱对方的魔掌,哭着奔跑回家,母亲知情后报警,警方于同日将被告逮捕归案。
法官莎雅妮判处被告坐牢5年及鞭笞两下,刑期从逮捕日算起,另在获释后须接受警方监视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