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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注册官提供虚假陈述 公司董事被控 不认罪

(加影9日讯)一名公司董事因向公司注册官提供,于6月20日在地庭被控2项控罪,但他否认有罪。

根据案情,被告山德拉斯葛允许Heiwa Sangyo私人有限公司的公司秘书,就同一家公司董事与公司秘书的任命作出

被告的行为抵触2016年第593(a)条文,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10年、或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法官玛祖丽阿娜随后允许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释,并择定8月22日过堂。

主控官是来自大马公司委员会的阿都哈迪;被告代表律师是吴家仪(译音)。


公司委员会在文告提醒,任何被发现向该会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陈述、资料或报告的人士,将面临法律行动。

(示意图/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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