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2日讯)一名罗厘司机因未持霹雳州兽医局准证,非法移动80只活羊,被江沙推事庭判罚1万令吉,并没收有关活羊作为政府收入。
被告为28岁的印裔男子苏仁德兰拉威,在推事莫哈末沙兹米尔面前承认控罪后,被判罚款1万令吉,若无法缴付,需以监禁替代。

审讯尚未开始,被告发现身分证仍置于其所驾驶的罗厘内,遂迅速奔赴约300公尺外的停车处取回证件后,方返回法庭继续审讯程序。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4年1月22日晚上8时24分,在南北大道南下方向靠近江沙收费站出口,被发现使用注册号码为AMV8406的罗厘,从霹雳州太平运送80只活羊前往雪兰莪巴生,却没获得霹雳州兽医局的准证。
此举违反2003年口蹄症管制区第第4(1)(a)指令,并可在1953年动物法令第36(1)(c)(i)条文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罚不超过1万5000令吉。
(本报梁展维摄)
在求情阶段,未有律师代表的苏仁德兰拉威请求法庭从轻发落,称这是他首次触法,而且须负担母亲与弟弟的生活开销。
最终,法庭下令没收该批总值3万1178令吉40仙的活羊,作为政府资产。至于涉及运送的罗厘,则在被告缴清罚款后可归还。
案件由霹雳州兽医局主控官罗兹曼负责检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