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迪安说,该部尊重联邦法院宣判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规定第9(5)条文违宪的裁决,并将研究裁决内容,以采取进一步行动。
他说,有关行动包括探讨修订该法令条文,使其符合联邦宪法要求和联邦法院的裁决。
他指出,昌明政府始终坚持民主原则与宪法至上,确保人民和平集会的权利受到保障。

他今晚发文告回应称,自2023年起,全国共举办超过1万场集会,当中98%未受任何干预;到了2024年,逾7000场集会中,99%未受任何干预,这显示国人在行使集会自由方面日益成熟,并能以负责任方式表达意见。
赛夫丁称,首相拿督斯里安华非常重视集会自由议题,也因此内阁早前议决暂停根据上述法令条文提出检控,作为推动相关法律全面改革的第一步。
“为履行这一承诺,内政部还将在即将召开的国会会议提出修改和平集会法令第11条文的修正案。”
内长承诺,政府将持续在保障人民个人自由与维护公共秩序与安全之间取得平衡,并确保宪法所保障的各项人民权利能在和平、有序、负责的氛围中得以实践。
联邦法院今日裁决,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规定,主办单位在集会前5天,须知会邻近警局,否则视为违法且可罚款1万令吉的第9(5)条文违宪。